发布日期:2026-08-24 | 来源:
本流程依据《遂宁市红十字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(2023年修订)》(遂红会发〔2023〕48号)精简梳理,适用于全市红十字系统应对洪旱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救助工作。
一、日常准备工作
(一)物资储备。按计划采购备灾救灾储备物资并根据灾情预测调整储备种类和数量。
(二)人员准备。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演练,招募和培训志愿者。
(三)社会动员。宣传普及红十字运动、逃生避险、应急救护等知识,帮助群众树立防灾减灾意识,提高自救互救能力。
二、灾害信息报送
(一)信息获取。市红十字会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、市应急管理局、市水利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保持联系,实现信息共享,及时了解灾情。县(市、区)红十字会与当地同级政府部门加强合作,及时了解灾情信息并逐级上报。
(二)报送内容。灾情信息:受灾人口、死亡人数、受伤人数、转移安置人数、房屋倒损情况、毁田面积、经济损失等,附民政或应急管理部门数据及图像资料。自救情况:当地政府、红十字会及其他部门已开展的救助工作;救助需求:尚需上级红十字会给予的援助。
(三)报送时限与渠道。首期灾情报告一般不超过24小时。灾情信息逐级上报,赈济岗接收县(市、区)红十字会上报信息,通过红十字系统灾情报表和灾害管理信息系统报送。
三、应急响应
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或终止的响应级别,市红十字会对应启动应急响应。市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、二、三、四级。

四、主要流程
(一)了解灾情:赈济岗向市应急管理局和事发地红十字会了解灾害具体情况。
(二)逐级报告:赈济岗向分管会领导报告,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,根据灾情响应级别评估是否向分管副市长和省红十字会报告。
(三)实地救援: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及需求,分管领导带队、赈济岗具体负责、红十字救援队提供技术支持,前往事发地勘察并开展救援。
(四)自救互救:赈济岗联合当地红十字会,动员组织救护员和志愿者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互救。
(五)款物调配:财务岗配合赈济岗,在灾害管理系统上报救灾物资需求,启动不同范围的募捐活动。
(六)畅通渠道:开通24小时救助热线(0825-2213122),工作人员轮流值班。
(七)新闻发布:办公室根据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,结合救助情况做好相关工作新闻发布。
五、责任与监督
(一)办公室及时向社会通报款物下拨进度、人道救助和恢复重建等项目进度。
(二)监事会向受灾地区派出督察组,督导检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,捐赠者可参与项目监督。
(三)各级红十字会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接受审计部门监督,接受捐赠方回访和社会监督。
遂宁市红十字会